所谓的“刚需”,其实大都是“人有我有”的虚荣心
结婚为什么不能租房?!
孩子读书为什么一定要买学区房?!
什么都要虚荣,什么都要攀比,应了那一句“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”。
我认识一个人,不想陷入房贷中。要结婚,他找到一个比较破旧但地理条件很好的房子,跟房东谈好,租10年。10年内房租不会上涨。他会花钱将房子全新装修(大概花10万装修费)。
如果房东提前收房,需要赔偿给租客2倍装修款即20万。10年后房东可以收回房子,装修归房东。
另外小孩读书,房东会尽量帮忙。
这样,花费很少,同时解决了婚房和小孩读书问题。
这10年时间,夫妻两人齐心协力,赚够买房钱,就可以根据自身能力买房了。